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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和醇酸漆类木器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①,其它树脂类型和其它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性木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3186-1982(1989) 涂料产品的取样(neq ISO1512:1974)
GB/T6682-1992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6750-1986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eqv ISO 2811:19744)
GB/T6751-1986 色漆和清漆 挥发物和不挥发物的测定(eqv ISO 1515:1793)
GB/T9750-1998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9758.1-7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
双硫脘分度法(idt ISO 3856.1:1984)
GB/T9758.4-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4部分:镉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极
谱法(idt ISO 3856.4:1984)
GB/T9758.6-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6部分:色漆的液体部分中铬总含量的测定 火
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 ISO 3856.6:1984)
GB/T9758.7-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7部分:色漆和颜料部分和水可稀释漆的液体部
分的汞含量的测定 无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 ISO 3856.7:1984)
GB/T18446-2001 气相色谱法测定氨基甲酸酯预聚物和涂料溶液中未反应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单体
3、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
表1 技术要求
项 目
限量值硝基漆类 聚氨酯漆类 醇酸漆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a, g/L ≤ 750 光泽(600)≥80,600 550
光泽(600)≥80,700
苯b, % ≤ 0.5
甲苯和二甲苯总和b, % ≤ 45 40 10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 ≤ - 0.7 -
重 金 属 (限色漆) mg/kg
可溶性铅 90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a. 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 测定。
b. 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 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 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犯愁量进行计 算。







